关于2021年度沈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解读

来源:沈阳市审计局

日期:2022-09-15

8月23日,沈阳市审计局局长李艳露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作了《关于2021年度沈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一年来,全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为抓手,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努力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为我市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监督保障作用。与以往相比,今年的审计工作有以下四方面特点:

一、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最本质、最鲜明的特征。一年来,审计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和实践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讲政治贯穿审计工作始终,重点审计了3个区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老旧小区改造、林业建设情况等。审计工作安排,坚决做到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充分发挥审计“经济体检”作用,实现“治已病”“防未病”,促进资金到位、项目落地和政策生效,保障政令畅通,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二、消除监督盲区,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

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注重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积极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探索大数据审计应用模式,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继续采取“集中分析、重点核查”的大数据审计方式,实现了对69个市直预算部门预算执行重点事项审计的全覆盖。审计中重点关注各部门在预算编制、存量资金管理、绩效目标设定及目标完成、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审计揭示出“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仍需进一步规范”“部门绩效管理工作仍有待加强”“部门政府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三大方面的12类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实现了审计项目数量与质量相统一,有效促进了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和绩效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三、深化绩效审计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今年的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紧紧围绕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开展审计,将问效、问绩、问责贯穿于各审计项目之中,重点揭示绩效管理和目标实现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中反映了“64个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个别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等问题,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中反映了“农机购置补贴发放不及时”“个别项目建成后运行效果不佳”等问题,重点民生项目审计中反映了“2020年以前采购的2325件健身器材闲置在库房未分配”“因后续管理不善,19件(套)室外健身器材丢失”等问题,政府重大投资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审计中反映了“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执行率较低”“个别以前年度项目进展较慢”“当年工程造林任务未完成且造林合格率低”等问题。

四、注重揭示风险隐患,促进财政资金规范运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审计工作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深化改革。一年来,审计机关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充分发挥审计专业性强、触角广泛、反应快速等优势,把推动防范化解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前揭示不良苗头和有害倾向,推动把重大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着力推动源头治理,促进防患于未然。在市属融资担保企业风险防控专项审计中,揭示了4家融资担保机构对被担保人准入条件缺乏量化及定性衡量标准,不利于风险防范”“2家融资担保机构的部分项目未与合作银行实现‘二八分险’”等问题,在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部分政策措施落实专项审计中揭示了“部分规范性文件未按法定程序备案,相关行政管理行为存在潜在法律风险”等问题。

下一步,沈阳市审计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认真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年底前依法公告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文件链接:沈阳市审计局关于2021年度沈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