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审计局关于2022年度沈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的公告

来源:沈阳市审计局

日期:2023-09-06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2022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推动高质量发展贯彻始终,奋力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

——聚焦财政保障能力,积极拓展收入来源努力服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疫情影响,2022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比增长1.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税收总量均位列全省首位。积极筹措资金,全年共获得上级各类补助资金402.3亿元,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聚焦重点项目,加大基础建设领域支持力度。推动加快建设“一枢纽、四中心”,统筹财政资金118.3亿元支持沈丹铁路外迁、5条地铁线路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项目。投入21.8亿元支持浑南科技城、航空动力产业园等建设,筹集18亿元推动中航发燃气轮机、采埃孚新能源电驱动等项目取得进展。

——聚焦民生福祉,着力兜牢民生底线。投入8亿元支持新增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义务教育新优质均衡示范校创建等工作,筹集11亿元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政策落实,投入36.1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政策兑现并提高标准,支出6.7亿元用于社会救助、低收入群体、高龄老人等补助政策落实。

——聚焦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制发公共文化、应急救援等5个领域市与区县(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科学合理划分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推动我市三级财政启动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财政信息化管理“纵向到底”。强化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将上级直达资金及我市对应安排的资金全部纳入直达机制管理。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在财政收支压力持续加大情况下,市财政部门积极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拓展收入来源,保障重点支出需要,持续完善财政管理方式,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能力仍需加强。一是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边界不够清晰。二是教育收费专户余额统筹力度仍需加强。三是个别专户资金长期沉淀未清理。

(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仍需提升。一是个别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未及时出台,影响资金拨付进度。二是个别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制定分配方案,影响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个别项目推进缓慢造成资金闲置。四是部分区县转移支付资金支付不及时。

(三)财政财务管理及决算草案编制等工作仍需完善。一是预拨经费长期挂账未清理。二是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及时修订。三是一体化平台项目库事前绩效评估审核不严,部分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质量不高。四是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分类不准确。

(四)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中公共服务占比较低。二是13个市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未公开。三是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不精准。四是个别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效果有待提升。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细化、不科学。一是16个部门的78个项目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二是3个部门的6个项目未按实际需求编制预算,导致项目未执行或执行率较低

(二)部门预算执行管理仍需加强。一是2个部门(单位)有261.54万元非税收入未上缴。二是有3个部门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问题。三是有6个部门存在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问题。四是3个部门11、12月份提前支付下年度资金合计560.48万元。五是有5个部门的结余资金未上缴。22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执行网上商城采购方式。七5个部门存在提高开支标准或扩大开支范围问题

(三)部门财务管理及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仍需加强。一是有12个部门会计核算不规范。二是财务监督不到位,有6个部门多支付提前支付费用。三是9个部门未按规定执行“三定点”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四是2个部门存在公务用车未按规定安装公务用车车载终端问题。

三、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一)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推进缓慢。二是部分特困供养机构床位利用率低。三是部分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进展缓慢。四是部分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管理不佳。

(二)我市学前教育奖励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专项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1个区县(市)出台的实施细则放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准入标准。二是2个区县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未区分城区和农村收费标准。三是部分普惠性幼儿园奖补资金使用不规范。

(三)辽中区、新民市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项目未实施造成资金闲置。二是个别项目任务未完成或验收合格率低。三是个别高标准农田项目效果不佳。

四、政府重点项目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审计情况

(一)2022年部分城建计划项目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个项目未按计划开工,9个项目未按计划完工。二是3个区部分街道更新项目改造效果不佳。三是6个区(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有25个点位未按设计施工。

(二)我市信息化建设及运维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电子政务项目底数不清。二是部分单位网络安全责任制未落实。三是政务信息化系统日常安全管理不严格。四是电子政务集中运维项目管理不到位。

(三)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审计调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科技创新指标排名靠后。二是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相关政策仍需完善。三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进展缓慢。

(四)水利资金专项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个县存在封育资金在乡镇滞留问题。二是4个工程的173.3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未上缴。三是部分工程质量不达标。

(五)我市部分污染防治资金专项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前期工作不充分,造成个别项目未按计划完成。二是部分新建污水处理设施进水量不足。三是个别工程建成后存在质量问题。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企业会计信息不实。二是个别企业存在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国有权益受损或面临损失风险问题。三是个别企业资产运营管理能力仍需加强。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通过对资产管理平台数据分析核查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资产管理平台数据不准确。二是部分资产入账或处置不及时。三是17个部门有58处房产闲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审计建议: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升效能。二是增强预算约束刚性,严肃财经纪律。三是统筹安全与发展,坚持在为民造福上下功夫。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升运营管理能力。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区和部门正在积极整改,审计机关也将持续加强督促和指导,年底前依法公告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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