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沈阳市审计局关于表彰2021年度局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来源:沈阳市审计局

日期:2022-03-12

一、背景和目的

2021年,沈阳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干部职工能够大胆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职业荣誉感,全面提高审计执法质量,切实做好新时代审计工作。为此,制发了《通报》。

二、依据

根据局年度处室及个人相关考核规定,在各处室年终总结、考核、评比的基础上,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2021年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处室、个人分别授予“先进集体”“优秀公务员(工勤人员)”“先进工作者”称号,并给予通报表彰。

三、作用

激励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把荣誉作为新起点,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推进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全局审计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只争朝夕,笃定前行,奋力谱写新时代审计事业发展新篇章。

四、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授予先进集体的处室: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电子数据审计处、财政审计处、教科文卫审计处、农业农村审计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企业与金融审计处、派出审计五处。

评鉴为优秀并授予嘉奖(三等功)公务员:吴绍平、吴秋顺、何海龙、张欣、张博、陈欣、陈新平、罗树栋、周莘、姜晓冬、展欣、王明剑、王敬、王楠、田浩羽、兰健、刘明澄、刘重、刘雅娟、刘颖、孙一男、张佳兴、张婷、陈思同、陈磊、秦天舒(三等功)、徐晓辉、崔刚、崔敏(三等功)、董刚、董琳、慕德武、蔡睿营。

评鉴为优秀工勤人员:佟军。

授予局机关先进工作者工勤人员:李春梅、陶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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