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审计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沈阳市审计局
日期:2026-03-30
2025年,沈阳市审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主责主业,紧扣重点任务,注重实践成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流程、各维度,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核心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学习研讨活动,鼓励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分享实践经验,促进学思践悟、知行合一。
2.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讲政治贯穿审计工作始终,确保审计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履行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审计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市委审计委员会领导指示批示督查督办制度,持续完善领导批示和交办任务闭环管理机制,做好任务交办、工作转办、跟踪督办、结果报告。
(二)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效
1.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聚焦沈阳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计工作锚定关键领域精准发力,围绕重大政策落实、财政资金提质增效、防范化解风险、增进民生福祉、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等多个重点方向,统筹推进各类审计项目实施,严格落实上级交办项目,提报审计专报13期、审计信息26篇,被审计署网站、中国审计杂志、中国审计报、沈阳日报、云盛京等媒体平台采用301篇次。
2.推进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作。持续纵深推进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强化与市纪委监委的贯通协同,围绕近两年移送的问题线索与市纪委监委机关进行对账,由其进一步督办,并对督办结果及时反馈,进一步促进审计成果运用。与市委巡察办联合出台工作方案,采取统一进驻、协作联动、相对独立方式联合开展巡察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市委巡察组进行座谈,介绍近几年审计在投资领域和招投标领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移送线索,提供相关资料。进一步推动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的贯通协同,充分释放“1+1>2”的监督叠加效能。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执行《中共沈阳市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修订《沈阳市审计局工作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重要审计结果性报告、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重大行政决策,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确保决策程序合规、内容合法。二是强化法律专业支撑。法律顾问参与到重大决策制定、重大行政行为开展、制度修订、涉法涉诉案件办理、政务信息公开和信访回复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其“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作用。已开展规章制度审核3次,合同审查12次,业务咨询17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9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1次,进行法律培训2次,全面筑牢法律风险防线,为审计工作法治化提供专业保障。
2.适应时代要求,完善制度建设。紧密贴合新时代赋予审计的新职责、新使命,着力推进制度的优化与完善工作。一是开展《沈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政府规章的废止工作。将其列入2025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起草废止说明和对照表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议、组织召开风险评估会议、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最终报送市司法局统一召开全市会议后通过。二是执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修改《沈阳市审计局权责事项目录》,并在局网站进行公示。三是开展局内制度规范清理工作。对原有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全方位清理,共废止制度23项。
(四)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规范审计权力运行
1.严格规范审计执法权。一是严格执行《沈阳市审计局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二是严格执行审计回访制度,全年实地回访被审计单位25个。三是精细化管理执法队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执法证资格考试与专项培训3批、15人次,建立健全执法人员信息档案,动态更新人员资质信息。
2.推进审计规范化建设。一是强化审计项目全流程质量控制,加大合法合规性审核力度,提升审计质效。二是进一步完善审计项目案卷、审计文书的机关标准,持续推进审计监督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3.践行文明审计理念。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敢于较真碰硬、审慎稳妥处置,对争议事项坚持以理服人、客观公正评判。健全“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回访”的全流程审计工作监督机制,班子成员深入审计现场,加强对审计人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情况的检查督查,树立审计机关文明执法、廉洁审计的良好形象。
(五)提升应诉能力水平,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提升应诉能力水平。加强应诉工作队伍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强化人员法律素养与实务能力。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常设法律顾问,构建“专人负责+专业支撑”的应诉工作格局。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稳步提升行政应诉质效与水平。
2.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仔细剖析各类诉求,依法依规详细说理,合法拟定答复意见,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规范办理信访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二是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原则,严格实行诉访分离。
(六)完善日常学法用法制度,着力提升审计队伍理论水平和依法履职本领
1.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落实《沈阳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审计法、党内法规等核心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补充纳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研讨等形式,实现“关键少数”带头学、全体干部系统学的良好氛围。依托局机关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常态化推送法律法规要点、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订阅《中国审计报》《审计研究》《审计人员常用法律法规解读》等专业刊物。
2.构建立体学法培训体系。构建“领导带头讲法、专家专题授课、岗位实践学法”的立体化培训体系,主要领导带头讲法,分管领导专题讲法。各业务处室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案例研讨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学习54场次,参加审计署、省厅等上级部门专题培训173课时。
3.全面提升审计干部法治素养。依托审计实务以干促学,强化依法履职能力把学法用法融入审计工作全流程,审前针对具体审计项目深入学习对应领域法律法规,现场审计环节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法律释明,以岗位实践推动学法成果转化。
(七)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持续提升普法宣传质效
1.深化全链条嵌入式普法。推动普法与审计工作深度融合,将普法工作贯穿审计项目全过程,通过审计进点会、整改推进会等契机,精准宣讲《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专项政策法规,全年开展进点普法宣讲20余场;在现场核查、意见征求等环节开展精准释法说理,针对发现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讲清法律依据,引导其认识问题、主动整改,有效提升了被审计单位的依法履职意识和内部管理水平。
2.节点普法宣传与常态普法宣传相结合。聚焦“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5”政务公开日、“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完成政策解读、资料发放156份、现场咨询26次,向社会公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以新媒体载体拓宽传播渠道,通过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法规解读图文、典型案例剖析等内容,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增强社会公众对法治的认知度。
3.以案释法常态化提升普法警示规范效能。完善审计实践典型案例库和《沈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风险防范手册》,明确违法违规事实、法律依据和处理结果。在审计项目实施和干部培训中开展多场景案例宣讲,剖析同类问题的法律风险。针对审计发现的制度漏洞,督促被审计单位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普法效果。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更高要求仍存在短板:一是普法宣传形式创新性不足,吸引力和感染力有待提升。二是部分审计人员的专业法治素养与依法审计能力仍需进一步强化,与高质量审计工作要求存在差距。主要原因在于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力度不够,部分干部法治思维锤炼不够深入,法治素养提升机制仍需完善。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审计工作全链条、各环节,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审计深度融合。一是深化法治素养培育。构建常态化法律学习机制,通过专题讲座、网络研学、法律顾问答疑等多元形式,推动审计人员精准把握法条内涵与精神实质。定期开展培训交流与实战练兵,将法治理念融入审计实践,提升审计人员法治素养。二是创新普法宣传模式。丰富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宣传形式,通过法律读本推送、案例解读等方式增强普法直观性。三是坚守依法审计底线。强化法治意识培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健全全质量管控机制,定期开展审计项目质量专项检查,对程序不规范、定性不准确等问题及时纠正。严明执法纪律,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通过审计回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强化纪律约束,维护审计工作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