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沈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来源:沈阳市审计局

日期:2025-12-18

826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沈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提出了具体审议意见,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地区和部门认真研究落实整改工作,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逐项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坚持高位部署,注重统筹推进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并作出批示。各分管市领导认真落实批示要求,通过召开分管领域审计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定期调度相关问题整改进度等措施,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有效开展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照整改清单和审计建议逐项逐条研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认真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规则、堵塞漏洞、加强监管,实现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二)抓实跟踪督促,实行闭环管理

审计机关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督导检查责任,建立“问题登记、审核认定、整改销号”全流程管控机制,将审计反映问题全部纳入审计整改台账管理,并按照整改类型实行分类管理。对于“立行立改”问题,重点核查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确保整改质量,及时销号;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问题,加强动态跟踪,重点核查阶段性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合规性,做好动态纠偏。同时,结合现场复核、制发整改督办通知书、开展整改约谈等方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按时高质量整改到位。

压实各方责任,凝聚工作合力

强化贯通协同,持续深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人大、组织人事、财会、统计、司法等监督的贯通协同机制,深入落实相关制度要求。充分发挥市审计局、市财政局与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的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商制度作用,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共同推动、协调解决审计整改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相关问题真正改、改到位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水平仍需提升问题。一是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2025年市本级预算,在收入预算中已单独列示罚没收入预算二是项目主管部门提前谋划项目,做实做细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确保预算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单位(地区)和金额,合理控制代编预算规模三是相关部门组织所管企业及时申报并上缴国资收益,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质量。

2.关于预算执行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国有企业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工作,督促分管企业足额、及时上缴,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的时效性。二是进一步细化市本级预算编制,提高预算安排的准确性和到位率,强化预算执行刚性三是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快项目评审进度,并在评审通过后及时履行资金审批拨付程序。四是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相关项目评审工作已全部完成并正式出具评审报告。

3.关于财政绩效管理等工作仍存在短板弱项问题。一是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科学编制绩效目标,对于经常性项目形成规范化、系统化绩效目标体系。同时,健全相关审核制度,持续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二是相关部门通过加强审核等措施积极整改,确保今后在下达预算的同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三是相关工程已完成资产登记及入账核算

4.关于国债资金管理使用仍需加强问题。一是进一步优化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和制度规范,提升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因前期工作不细致导致的设计变更。二是各部门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通过成立进度滞后整改小组、制定剩余工程节点抢工计划方案、定期对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等方式积极整改。三是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已按原用途使用相关库房,并明确今后所有设计及用途变更必须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5.关于乡镇财政收支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相关乡镇已将非税收入全部上缴国库二是相关乡镇通过加强招商引资、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出台或完善相关财政管理制度等措施积极整改。三是相关乡镇采取有效措施持续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行为、严格现金支付管理、提升会计核算质量。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统筹考虑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年度实际支出需求编制预算,切实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

2.关于预算执行或资金管理仍需加强问题。一是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的计划与管理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资金使用安排提前开展前期工作,持续加快项目执行进度二是相关部门(单位)已将净结余及实体户利息上缴财政三是相关单位已通过开通“待报解预算收入账户”完成账户备案等措施完成整改

3.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仍不规范问题。一是相关部门(单位)对无法使用的车辆申请报废,对因手续丢失等原因无法登记录入公务用车监管系统的车辆,已按规定申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处理。二是部分账实不符的公务用车已完成台账核销及会计处理,其余已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履行报废等处置申请,待审批完成后进行账务处理。三是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对财务及车辆管理人员开展定期专项培训、建立公务用车定期检查机制严格落实“三定点”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水平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一老一幼”服务体系建设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养老服务项目和学前教育机构维修改造项目推进缓慢、建成后闲置或被占用问题。未按约定期限完工的养老服务项目已全部完成;被占用的养老服务设施已完成清退或达成清退意向;维修改造项目进展缓慢的幼儿园部分已恢复施工;建成后闲置的幼儿园,相关部门正抓紧推进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确保按期实现开园目标。二是关于部分养老、学前教育机构运营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区县积极推进整改,通过加快相关手续办理、加强培训和日常管理等完成整改。三是关于部分机构虚报冒领运营补贴或奖补资金问题。相关部门已将拨付的运营补贴和奖补资金追回,尚未拨付的已停止结算。

2.工伤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参保单位工伤保险基础费率核定不准确问题。对费率核定不准确的企业逐一核实后已全部整改。二是关于为部分工伤患者超范围开药问题。相关医院已将因超范围开药产生的费用全部退还至工伤保险基金专用账户。三是关于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工伤保险待遇问题。相关部门已将部分多领取的工伤保险待遇追回。

3.我市特殊教育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个别区县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相关区县已按要求建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相关特教学校已与医疗、康复等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教研、学生康复治疗与教育活动等。二是关于部分区、县(市)办学条件不达标问题。相关小学已建立资源教室或通过资源共享、争取财政专项资金等方式确保相关办学条件达标。三是关于部分区、县(市)送教上门次数不达标问题。相关区、县(市)进一步提高送教上门频次,同时强化家校沟通,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保障孩子受教育权益和学习效果。2025年春季学期,送教上门次数已全面达标。

4.市属高校高质量发展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学校学科建设规划未编制或目标未实现问题。相关高校通过向国家申报专业共建共享、进一步优化校内机构设置、结合办学实际提出下一步办学方向和具体的合作办学改革意见等完成整改。二是关于个别学校人才引进未达预期问题。相关高校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考核协议相关内容,明确服务期限、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和违约责任等事项,加强人才考核管理。三是关于资产及财务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相关高校通过采取提前终止未经审批出租房屋的协议、按规定收取房屋租金、将资产出租收入上缴市财政、发送催缴通知单催收催缴等措施积极整改。

(四)政府重点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分区县设施农业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个别地区设施农业项目验收工作不规范问题。相关地区组织召开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审计整改工作部署会,要求对未提供相关建设材料票据或清单的项目重新进行验收。二是关于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补助标准不明确问题。相关部门细化了补助条件和标准,明确了按照单一主体、单笔贷款额度确定贴息的统一标准。三是关于个别补贴资金未支付问题。部分补贴资金已拨付,对于剩余未拨付资金,相关区县均已制定拨付计划。

2.3个县(市)20212024年度黑土地保护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个别县秸秆还田任务未完成问题。相关区县积极采取措施整改,未完成的秸秆还田任务均已全部完成。二是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区县通过对项目管理人员专题培训、建立完善农机专业合作社信息库等,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确保严格按照规定选择项目实施主体,持续提升项目质量。三是关于滞拨专项资金问题。相关县(市)均已制定拨付计划,并通过积极筹集资金、强化资金调度等确保按期整改。

3.部分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个别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相关项目单位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加强过程管控等,持续加快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工。二是关于部分项目未按设计施工问题。相关项目单位组织全面排查,通过重新加固管道支架、结合实际进行设计变更等措施完成整改。三是关于部分项目招标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地区通过强化关键技术参数及行业标准化等业务学习、建立多部门复核机制、变更项目负责人等方式完成整改。

4.“十四五”期间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个别标段工程未按设计施工问题。相关项目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人员进行现场排查,对未按设计施工的部分已全部重新安装或进行封堵。二是关于个别标段工程存在质量缺陷问题。相关项目单位已完成破损栏杆的更换、破损混凝土生态框的修复等工作。三是关于建设单位监管到位,个别渠道存在被私自接入并排放污水情况问题。相关部门和地区对污水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限期整改,并已安排专业队伍对被破坏的供水渠道进行修复,保证灌溉前渠道的正常输水功能。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属国有企业土地和房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企业房产产权未及时确认或变更问题。相关房产已完成产权变更或房产证办理。二是关于个别企业资产处置款未及时收取问题。相关企业已向购买相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企业出具律师催款函进行催缴。三是关于部分在建工程未及时确认固定资产问题相关在建工程均已完成资产账务处理。

2.部分重点国有融资担保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项目未实行“二八分险”问题。相关企业通过重新修订操作规程、出台管理办法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在保项目的风险管控,防范风险发生二是关于保后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相关企业已修订完善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大保后管理力度。相关企业已完成在保项目档案所缺少的保后监管报告及相关财务报表的补充。三是关于部分反担保措施风险防范作用不明显问题。相关企业通过进一步完善担保业务操作流程和担保业务评审会议事规则等内控制度等,全面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3.乡镇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或入账不及时问题。相关乡镇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已将相关资产计入固定资产账;同时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入账的时效性。二是关于部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相关乡镇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对型号登记与实际不符的固定资产在资产系统中进行修改,对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确保账实相符。三是关于个别在建工程、基础设施及时转为固定资产问题相关乡镇已完工在建工程或基础设施已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账。四是关于部分固定资产闲置问题闲置的设备有部分已使用,部分正在进行申请报废等处理;其他闲置资产经权属确认后将履行手续划转至各村使用或通过招商等方式盘活。五是关于个别乡镇资产未按权属及时划拨问题相关乡镇已完成农机设备等相关资产的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