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审计局关于2018年度沈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来源:沈阳市审计局

日期:2019-12-17

  8月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沈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提出了具体审议意见,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整改工作。为推进审计整改落实,提升审计工作成效,市政府于9月25日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全力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有序开展。会议要求全市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提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着力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会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注重分类施策,立行立改,制定详细的整改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于屡审屡犯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制度上找原因,从源头上研究治本措施,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为有效协调解决审计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市政府专门成立全市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每月末召开一次审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例会,及时掌握审计整改工作进度。

  

  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各地区、各部门精心组织,认真整改,及时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同时加快研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积极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市本级预算编制有待细化问题。

  

  市财政部门印发了《沈阳市财政局关于编制沈阳市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并进一步加大预算编制工作培训和指导力度。同时各预算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提早谋划、做好项目筛选及可行性分析等前期工作,全面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转移支付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预算能细化到地区的资金全部明确到具体地区,对年初预算编制时确实无法确定具体分配方案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及时进行细化完善。国资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国有企业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国资预算编制水平,确保国有资本收益应缴尽缴。

  

  (二)关于市本级预算执行进度较慢问题。

  

  市财政部门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全面细化预算编制,确保项目预算一经下达即可执行。同时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及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加快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关于市本级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仍需加强问题。

  

  一是市财政部门将继续坚持限额管理底线思维,从严从紧控制债务增长,健全新增债券项目遴选机制,编制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方案,严控债务风险。二是加强债券资金使用后续监督,减少债券资金滞留国库时间。对结余的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治理资金1.9亿元,目前已使用0.3亿元,其余1.6亿元经市政府批准,已调整用于运河水系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等其他项目支出。

  

  二、市直原74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问题。

  

  一是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加强对当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预测,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结合预测结果将结余结转及其他收入等全部编入收入预算,提高收入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各部门切实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进一步严格控制预算支出规模,同时健全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关于预算收支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市水资源办已将应征未征的28.49万元水资源费征缴入库;市人防办已聘请第三方机构完成对人防工程使用成本的评估并上报省人防办,待批复后我市将启动人防工程使用费的收缴工作;市医保局等部门已与财政部门沟通将应收费项目纳入非税收费目录,实现非税收入的规范管理;市交通局等部门已按规定将应上缴的利息收入缴入国库。二是各相关单位将继续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节约开支,下大力气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关于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水平有待提高问题。

  

  一是各部门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力求做到绩效目标设定清晰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为预算绩效考核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市财政部门会同各预算单位大力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对结转两年以上或不具备支付条件的项目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避免资金闲置,同时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市法制办等部门已取消另行开通的营商专线,并在今后工作中继续严格管理,避免资金损失浪费现象的发生。

  

  (四)关于新成立6个部门财务管理工作需要加强问题。

  

  一是3个新成立部门均已完成对划入单位资产、会计资料的交接工作。二是5个新成立部门对盘亏资产、无实体资金款项及未入账资产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已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处置手续,同时进一步加强后续管理,通过定期盘点等措施,确保账实相符。三是6个新成立部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划入单位长期挂账往来款项进行清查,并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对应收款项积极催收,对应付款项明确成因、及时偿还。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驻沈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市国资委通过发布工作简报、通报等方式加强工作督导,并针对移交接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物业管理职能分离移交的国有企业结余资金和售房款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10余个配套文件。二是组织各接收企业对201个项目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跟踪调度,确保在2020年5月底前做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截至目前,97户企业201个项目中已开工193个,开工率达96%。三是制定资金拨付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快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拨付进度,目前已实际拨付1.07亿元,剩余资金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抓紧拨付。

  

  (二)我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义务教育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部门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细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奖补资金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的政策落实到位。铁西区等5个区、县(市)积极采取措施保证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在满足日常运转的需求下,将统筹部分重点向小规模学校倾斜。关于民办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经费补助政策未落实到位问题,沈河区、辽中区已将2017年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拨付至相关学校,其他年度资金目前正在测算;铁西区、新民市已将部分资金拨付至区(市)教育局账户,并计划于年底前拨付至各学校;于洪区因民办学校原因至今未拨付;康平县、法库县因资金困难未拨付。二是关于保障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不到位问题。新民市等3个区、县(市)仍有部分资金未按规定足额配套;辽中区等5个区、县(市)仍有部分教育经费被挤占挪用;康平县和皇姑区2个区县仍有部分公用经费及奖补资金滞留。三是关于部分区、县(市)教师工资保障不到位问题。辽中区等4个区、县(市)因资金紧张等,目前仍有部分拖欠工资未发放到位。此外,各区、县(市)政府开展了无编制教师的清退甄别工作,通过优化教师结构等方式解决公用经费被挤占问题。

  

  (三)我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东北科技大市场运行未达到预期效果问题。市科技局与省科技厅、浑南区政府三方联合签署了《打造升级版东北科技大市场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明确了对大市场的资金投入规模和政策扶持主体责任。二是关于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低问题。市科技局借助科技成果对接会、沈阳助微网、沈阳高企之家APP等平台,定期发布成果与技术需求信息,举办专题对接活动,努力营造科技对接、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的科技氛围,促进科技成果的本地转化。三是关于科技创新基金筹备缓慢问题。市科技局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推动基金设立工作,现科创基金首期资金已募集到位。

  

  四、我市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我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单位未如实上报拖欠底数问题。各相关单位均按要求对拖欠账款底数进行了重新梳理核对,将应报未报账款数全部纳入清欠范围,并制定了资金偿还计划。二是关于部分区县未彻底落实优先偿还政策问题。截至目前,沈北新区等3个区的7489.75万元民营企业欠款已全部偿还完毕;辽中区等3个区(市)已偿还2426.96万元。三是关于个别项目长期占用民营企业资金问题。截至目前,沈北新区已将占用的土地保证金偿还完毕;于洪区已偿还占用的民营企业资金1420.26万元,其余已制定偿还计划。

  

  (二)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我市无力承接省级下放的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问题。市民政局已与省民政厅沟通,明确了我市今后此项工作将由省民政厅开展。二是关于建设领域“联合审图”由政府购买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未得到有效落实问题。市城建局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施工图审查单位,并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三是关于2018年全市446件食品经营许可、变更及注销事项超法定时限问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采取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审批制度,加强督导等措施,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审批工作效率。

  

  五、我市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出现赤字问题。2019年,我市通过下拨中央和省级调剂金等确保当年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关于截至2018年末,我市借用失业保险金等借款余额较大问题。我市通过加大基金征缴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等多渠道筹集资金进行偿还。三是关于受2019年养老金第十五次提标及“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叠加影响,预计我市今年基金净缺口将继续增大问题。我市全力抓好养老保险扩面及征收工作,严格基金支出管理,加强风险预警和资金调度,减少基金缺口。

  

  (二)扶贫政策落实和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有些扶贫项目因前期管理不到位未能实施或不能按期完工问题。目前,辽中区3个项目已全部完工;康平县的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有1个乡镇正在进行光伏板安装,6个乡镇正在履行并网发电邀标手续;新民市产业及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仍在建设中,预计年底前完成;法库县已将未实施的项目资金收回并用于重点贫困村村内道路改造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工。二是关于有些项目建成后未发挥效益或效果不佳问题。法库县四家子乡蒙古族风俗展示中心因租金过高等原因至今未对外承租。目前,乡政府仍在积极寻找合作伙伴,争取项目早日发挥效益。三是关于有些单位和个人骗取套取截留滞留惠农补贴资金问题。各地区积极追缴骗取套取的惠农补贴资金。截至目前,辽中区和康平县已追回资金31.21万元。法库县等3个区县积极筹措资金拨付所截留滞留的惠农补贴资金,截至目前已发放6081.15万元,其余已制定拨付计划。

  

  (三)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相关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秸秆离田项目未实施或部分实施问题。辽中区计划将剩余的秸秆离田作业资金退回市农业农村局;康平县水稻离田项目资金86万元已由市财政收回,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43.1万元结转至2019年继续使用。二是关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未运行或运行状况不佳问题。法库县秀水河子等乡镇已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道疏通等清理修缮工作,污水处理设施已有效运行;大孤家子镇制定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并聘请第三方公司设计、改造,相关污水处理设施已开始运行。三是关于农村厕所改造项目未实施或使用率不高问题。辽中区2017和2018年农村改厕项目已委托区住建局下属国有企业实施,目前已建成厕所200座,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环保意识,避免和减少废弃、改作他用现象发生。

  

  六、保障和改善民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我市2018年低保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低保待遇问题。相关区、县(市)民政部门对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人员已办理停保手续,同时对违规享受低保待遇人员所领取资金进行追缴。二是关于低保工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相关区、县(市)民政部门均在本地区政务服务网和正风肃纪监督平台上对社会救助政策和享受低保待遇人员信息进行公示,相关街道、社区进一步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在本辖区显著位置进行低保工作信息公示,保障困难群众知情权。三是关于部分区县低保基础性管理工作需要加强问题。皇姑区华山街道进一步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入户走访核查机制。康平县从2019年5月起全面开展低保人员劳动能力认定工作。4个区、县(市)针对保障工作人员力量不足问题,正在开展相关招聘工作。

  

  (二)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乘坐校车住宿伙食补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补贴资金未发挥效益问题。于洪区等6个区、县(市)已将滞留资金全部拨付到位;铁西区等3个区正在积极拨付中。二是关于补贴资金管理发放不合规问题。目前,相关区、县(市)对校车收费实行了统一管理,避免校车车主超标准收取费用、费用不返还或返还不及时现象发生。同时,加强住宿伙食补贴管理,规范补贴发放方式,最大限度保障学生权益。三是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于洪区、康平县正在组织校运公司招标,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浑南区、沈北新区均已完成辖区内校车公司与被服务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的签订工作,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七、基本建设资金及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我市2018年基本建设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安排不符合投资方向问题。市发改委将不符合基本建设投资方向的2个项目资金调整用于建设项目。同时,在编制以后年度基本建设计划草案时,不再安排“方案及规划编制”类项目。二是关于部分项目当年未开工或未按计划完成问题。截至目前,13个未按计划开工项目已有8个项目开工,3个项目正在积极开展前期工作,2个项目资金已收回。12个未按计划完工项目已有7个项目完工,其余5个项目正在抓紧实施。5个前期规划编制项目已完成1个,3个项目预计年底前完成,1个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三是关于资金闲置比较突出问题。市发改委采取多种措施,避免资金闲置。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动态调整投资计划,将长期无法开工的项目资金优先用于其他在建项目;对结余资金额度较大或短期内不具备开工条件项目,不予下达新的投资计划。

  

  (二)我市60个重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14个未按计划开工项目中有11个项目已开工,3个项目因征地拆迁工作推进缓慢至今仍未开工。7个项目未按计划完工项目中有1个项目已完工,其余6个项目因电力配套工程进展缓慢等原因目前仍未完工。二是关于项目资金到位率较低问题。各项目单位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采用PPP建设模式等努力提高项目资金到位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关于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铁西新城综合管廊等8个违规开工建设项目目前均已补办了相关手续。同时,各项目单位进一步加强管理,避免应招标未招标等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