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区级整体规划大数据建议 (第0500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审计局

日期:2020-05-01

朱连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区级整体规划大数据建议收悉。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莹光同志亲自部署,多次听取汇报,相关处室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研究,并向省审计厅请示,现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区级整体规划大数据审计的建议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审计委员会主任习近平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指出,要坚持科技强审,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审计署提出了“深入研究实现审计全覆盖的方法路径,坚持走科技强审之路”,也就是要坚持科技强审,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向科技要出路,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通过信息化、数字化,提高审计监督、过程控制、决策支撑能力,努力抢占审计事业发展制高点。要以信息化建设推动新时代审计事业新发展,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因此,从审计署到地方审计机关都很重视审计信息化建设,通过金审工程一期、二期建设,各地相继开发出许多切合审计实际的大数据审计平台及系统,极大地促进了大数据审计工作的开展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由于各级审计机关的信息化技术和人力水平不一因此金审三期建设开始,信息化建设由审计署省审计厅两级统一部署逐步推进到所属市、县(区)审计机关。目前,我省的金审三期部署工作正在进行中建设完成后将覆盖省、市和区县三级审计机关。

按照今年的审计工作安排,我市的全部区县(市)审计机关都已采集了全部部门预算数据数据,由我局统一进行了标准化,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的全覆盖工作。

二、关于健全网络建设、数据管理、作业规范等制度体系的建议

    为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辽宁省审计厅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辽宁省审计厅关于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审计全覆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保电子数据采集范围、采集规范及数据存储使用安全,我局完善不断相关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沈阳市的《审计电子数据管理办法》、《审计数据分析团队建设方案》等文件,为全市的大数据审计提供了切实的制度保障。

三、关于加强审计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的建议

对于审计人员的计算机能力提升是各级审计机关都非常重视的工作,每年市、县(区)审计局在年度培训中开展相关内容的学习。审计署、省审计厅也多次通过全国审计大讲堂、专题培训等视频方式开展计算能力提升培训工作。此外,每年都与上级审计机关积极协调,为区县审计人员提供学习机会,参加审计署及省审计厅组织的审计人员计算机中级培训和计算机能力提高后续教育,加强审计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提升。

根据您的建议,我局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区县审计机关大数据审计的指导及人才培养工作,提高区县大数据审计能力。感谢您对审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人:徐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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