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阳市审计局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沈阳市审计局
日期:2026-08-21
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我局制定了《沈阳市审计局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韩鹤瑛,联系电话:024-22775525。
沈阳市审计局
2026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审计局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构建全社会协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严格执行省、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相关工作要求,根据《2026年沈阳市市(中)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有关要求,制定《沈阳市审计局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共同普法责任
(一)铸魂领航,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党员干部教育、机关日常教育全过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按照《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好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组织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自学工作。
(二)依法履职,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谁管理谁普
法”“谁服务谁普法”,将普法融入审计工作全流程。落实《辽宁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讲好法治故事、弘扬法治精神。做好“九五”普法实施相关工作。
(三)聚焦中心,精准服务振兴发展大局
一是紧扣中心任务,开展重点领域普法。充分利用召开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征求意见、督促整改等环节,向有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及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与审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是抓实党纪教育,筑牢干部思想防线。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核心党内法规,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是推动普治融合,赋能基层依法治理。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相融合,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送法下乡”“法律进乡村”等活动,以法治力量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四是紧盯重点人群,构建长效普法体系。针对领导干部、青少年、老年人、媒体从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人群,依托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生态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利用企业、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二、部门普法责任
(一)重点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机关封存资料资产规定》《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审计机关审计听证规定》《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二)重点普法对象
全市审计行业从业人员、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三)重要时间节点
5月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
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作为本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统筹推进本处室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审计理念,坚守法律底线。常态化组织开展法治学习,不断提升审计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细化普法责任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局机关各处室要结合《沈阳市审计局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中的重点普法内容、重点普法对象和重要时间节点,细化本处室普法工作,确保普法责任分解到岗到人。
(三)创新普法形式
充分依托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线下宣传展板、审计现场宣传阵地等线上线下宣传载体,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审计普法宣传格局。紧紧围绕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开展普法活动,提升普法影响力和群众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