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审计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沈阳市审计局
日期:2025-07-23
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我局制定了《沈阳市审计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韩庆 韩鹤瑛 联系电话:024—22775525
沈阳市审计局
2025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审计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细化普法内容、范围和重要时间节点,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2025年沈阳市市(中)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有关要求,制定《沈阳市审计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共同普法责任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三)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五)做好局内普法
认真落实《沈阳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沈法委办发〔2025〕2号),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按照《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范围落实好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组织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自学工作。
(六)做好面向社会公众普法
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充分利用召开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征求意见、督促整改等环节,向有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与审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重要时间节点依托门户网站、宣传展台、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普法宣传,帮助社会公众知晓自身合法权益。
二、部门普法责任
(一)重点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机关封存资料资产规定》《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审计机关审计听证规定》《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
(二)重点普法对象
全市审计行业从业人员、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三)重要时间节点
5月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
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作为本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本部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认真落实《沈阳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沈法委办发〔2025〕2号)各项要求,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守法律底线,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细化普法责任
局机关各处室要结合《沈阳市审计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中的重点普法内容、重点普法对象和重要时间节点,细化本处室普法工作,确保普法责任分解到岗到人。
(三)创新普法形式
局机关各处室要注重依托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有效载体,构建立体普法格局,注重在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开展普法活动,提升普法影响力和群众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