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沈阳发放5000万元汽车消费补贴

来源:沈阳日报

日期:2024年06月19日

6月17日,记者在2024年沈阳市夏季汽车促消费活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6月18日至6月30日,沈阳市将开展夏季汽车促消费活动,发放5000万元汽车消费补贴,进一步繁荣活跃全市汽车消费市场,推动汽车消费提质升级。

据介绍,此次汽车消费补贴面向在沈阳市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发放。个人消费者在沈阳市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7万元及以上乘用车、微型或轻型货车(含新能源车、混合动力车)可申报,不包括营运车辆和二手车。

本次活动发放总额5000万元汽车消费补贴。其中,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7万元(含)-15万元(不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2000元。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5万元(含)-25万元(不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3000元。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25万元(含)以上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4000元。购买新能源汽车在上述基础上增加发放1000元。本次购车补贴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或沈阳市汽车更新消费补贴可以同时享受。

汽车消费补贴以“云闪付”APP红包的形式发放。个人消费者在手机等电子设备上下载“云闪付”APP并使用购车者本人手机号码、身份信息完成注册。进入“云闪付”APP首页,搜索小程序“沈阳市汽车消费补贴”,进入后点击“授权登录”,同意授权申请。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日期须在2024年6月18日(含)至6月30日(含)之间。按要求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后可获得补贴。机动车登记上牌地域不受限制。

市商务局将在“云闪付”APP“沈阳市汽车消费补贴”版块中公布参加本次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王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