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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苏家屯区审计局出台《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实施办法(试行)》

来源:沈阳市审计局

日期:2024年07月16日

近日,沈阳市苏家屯区纪委监委、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联合印发《沈阳市苏家屯区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实施办法(试行)》。从日常沟通、征询意见、成果共享、线索移送及反馈、问题整改监督、抽调人员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办法》明确,一是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不定期交流有关工作、通报问题,实现渠道顺畅、信息共享、情况互通。审计机关在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前,应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可以商请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涉及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二是要建立健全线索移送及反馈机制。审计机关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按规定向审计机关反馈处理结果。三是要加强审计整改的督促检查。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对存在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的,审计机关将相关问题及追责意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