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沈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来源:沈阳市审计局

日期:2023-04-10

一、背景和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综规〔2020〕9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5〕31号)有关要求,我局编制了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见附件)。

二、依据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修订)的通知》(沈财综〔2023〕73号)。

三、作用

纳入《目录》的服务事项,在采购环节应依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有关品目填报政府采购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完成采购工作。


文件链接:沈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