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沈阳市审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内部审计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沈阳市审计局

日期:2021-03-01


  
  一、制定背景
  
  2020年12月,审计署印发《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从2021年开始,每年开展全国内部审计统计调查,为更好完成统计调查工作,市审计局研究制定了《沈阳市审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内部审计统计工作的通知》(沈审发〔2021〕10号,以下简称《通知》)。
  
  2020年度内部审计调查工作为首次开展。
  
  二、制定目的
  
  全面、准确、完整掌握我市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全面摸清沈阳市内部审计家底,为推动沈阳市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三、制定依据
  
  根据审计署《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审办内审发〔2020〕104号)和《辽宁省审计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内部审计统计工作的通知》(辽审发〔2021〕2号)文件要求,制定该《通知》。
  
  四、组织架构
  
  全市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莹光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康  健  总审计师
  
  尹孝凡  副局长
  
  李  军  一级巡视员
  
  成  员: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审计委员会秘书处、法规计划处、电子数据审计处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内部审计调查工作
  
  2.加强组织实施,明确责任要求
  
  3.加强指标审核,保证数据质量
  
  4.加强保密管理,防范涉密风险

文件链接:沈阳市审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内部审计统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