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审计局2021年第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的公告

来源:沈阳市审计局

日期:2021-04-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按照省审计厅的工作要求,2021年第一季度我局开展了沈阳市促就业优先(以下简称就业优先)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本次就业优先政策的审计范围包括了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三个方面。

  

  (一)就业补助资金

  

  2020年就业补助资金收入70161.18万元,支出71211.36万元。

  

  (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

  

  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收入698.47万元,支出31383.76万元。

  

  (三)失业保险基金

 

  2020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84820.2万元,支出308789.73万元。

  

  二、审计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支出进度较慢

  

  2019年8月,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沈阳市按照2018年底失业基金提取11.9亿元专账资金,用于2019年至2021年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培训支出。但截至2020年年末,专账资金仅支出3.07亿元,占提取资金的比例为25.8%,支出进度比较缓慢。

  

  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中的以工带训补贴和技能提升培训等2项培训工作进展较慢,培训补贴尚未支出。对此,我局已责成市人社局加快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加速培训补贴支出进度。

  

  (二)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支出工作暂未完成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但审计调查发现,2020年毕业年度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有367人,截至目前,仅对23家企业169人补贴33.8万元,补贴支出工作暂未完成。

  

  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就业补贴支出工作进展较为缓慢。对此,我局已责成市人社局执法中心加快工作申报和审核工作,尽快落实相关政策。

  

  (三)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政策覆盖面较小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我市出台了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企业录用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用工补助政策。根据人社局相关数据显示和与养老保险数据对比发现,2020年有8070名就业困难人员重新就业,其中有6981人缴纳了社保,扣除灵活就业等情况后有1974人被1449家企业吸纳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但审计调查发现,该项补贴政策覆盖面较小,惠及人群较少,2018至2020年期间仅有3家企业吸纳5名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了补贴。

  

  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目前的补贴政策制定和执行的限定条件比较严格,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意愿不强。对此,我局已责成市人社局执法中心补充和调整相关政策,促进政策惠及更多的就业困难群体。

  

  三、上一季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末,除沈北新区新增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缓慢问题未能彻底整改外,其余皇姑区、大东区新增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缓慢问题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