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审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沈阳市审计局

日期:2022-01-29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全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提升依法审计、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深入开展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过学习引导全体审计干部提高政治意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和报告制度。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普法计划等法治工作任务,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等。认真履行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二、恪守权力边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上级机关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年共开展审计项目120项,审计结果被市领导批示72余篇次,促进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近30项。一是围绕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绿色发展等战略,开展政策跟踪审计,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促进政令畅通。二是围绕推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开展市本级和部门预算执行、重点专项资金、区县财政收支等审计。三是围绕深化改革,开展国有企业应收账款、运营管理等企业审计,推动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四是围绕社保、就业、住房、教育等项目和资金,开展民生审计,促进民生资金和项目落地见效。五是组织开展19家单位21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着力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反腐倡廉。

  

三、强化领导作用,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与全局重点任务共同部署,对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亲自研究部署和督促调度。一是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全局法治工作事项,主持召开审计业务会议,推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沈阳市审计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三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带领全局审计干部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四、严格规范执法,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结合审计工作特点,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审计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深入推进执法公示制度落实;依法履行审计程序,实现审计过程和结果全程留痕,做到可追溯、可倒查、可问责;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实现审核审理全覆盖。二是完善机关制度建设,细化管理流程,加强审计业务“全链条”管理。修订完善了《沈阳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等多项业务管理制度;强化项目计划管理,严格履行计划审批程序,加强跟踪调度,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强化项目审核复核审理,严格落实分级质量控制责任,创新质量检查方式,全面提升审计质量;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出台《沈阳市审计局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的实施意见》,客观公正做出审计评价;建立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效能。出台了《沈阳市审计整改约谈暂行办法》,开创性推进整改工作。三是依法取得执法资格,开展执法专业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四是坚持文明审计。审计人员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充分听取意见,既坚持原则,又平等待人、以理服人,切实维护审计机关权威和审计干部良好职业形象。

  

五、科学民主决策,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沈阳市审计局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的规定》《沈阳市审计局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沈阳市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切实做到单位领导班子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强重大决策前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聘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作为常设法律顾问,参与审计机关规范性文件起草、法律事务咨询及合同审查等工作。

  

六、强化权力制约,促进依法履职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强化自身约束。一是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完善规章制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积极接受人大监督。高质量完成代政府向市人大做出的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情况报告,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市人大高度认可。三是利用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等载体,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四是修订完善《审计回访制度》,通过函访和现场回访等形式开展内部监督,对审计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文明审计等情况进行监督,促使审计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七、强化服务意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主动调节纠纷,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一是畅通群众和被审计单位投诉举报渠道。在门户网站和审计通知书及《政务公开指南》中公布行政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电话。二是加强应诉队伍建设。确定专门处室和人员负责行政应诉工作,确保行政应诉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做好信访和群众诉求工作。局领导班子主动走访信访人,积极推进信访问题解决和积案化解。

  

八、采取有力措施,普法工作成效显著

扎实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活动,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全体审计干部通过专题讲座、支部学习、线下自学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加强法治公众宣传,广泛营造普法氛围。借助政务公开日、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审计人员走进社区、走上街头,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防疫法、审计法等法律常识,向社会公众普法。三是加强审计法治阵地建设。组织审计人员参加法律法规视频培训、现场专题培训、网络在线学习等,并重点开展了新修订审计法学习,使其入脑入心,及时更新法律储备。四是在审计执法过程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征求意见等环节,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同时,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授课,点对点有针对性开展普法工作,推动审计执法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九、存在的问题和2022年工作重点

经过全体审计干部共同努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拓新思路方面还有待加强;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2022年,我局将结合“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求真务实,牢牢把握审计监督职责定位,恪守权力边界,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是树牢法治意识,加强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历史和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二是严格规范执法,依法履职尽责。结合“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三是强化依法行政管理,规范文明执法。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现行制度执行,确保制度落地有效;加强完善审计“全链条”管理,全面提升审计质量。四是加强普法宣传,履行普法责任。采取青年干部座谈、“我与审计法的故事”征文活动等生动活泼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新修订审计法的学习,提升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意识和业务能力,切实履行普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