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沈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来源:沈阳市审计局

日期:2021-12-30

  8月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沈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提出了具体审议意见,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积极组织相关地区和部门认真研究落实整改工作。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为推进审计整改落实,提升审计工作成效,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会议,高伟常务副市长亲自部署、调度,全力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有序开展。会议要求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审计整改工作为契机,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完善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推动经济发展和民生方面的引导、扶持和保障作用,有效提高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确保我市经济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会议要求,坚持“审计-整改-规范-提高”这条主线,针对审计提出问题,逐条对号入座、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做到清单推进。同时,举一反三,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审计整改成果向治理效能转化。审计部门按照市人大审议意见及市政府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联动协作,严格落实联席会商制度和“回头看”专项监督工作要求,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业务指导及跟踪督促,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市本级预算编制需进一步细化和精准问题。一是市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提前规划,提早完成项目储备和论证,2021年年初预算未落实到具体部门或区县的额度比上年下降53.6%。二是市财政部门在编制预算时,严格对照项目上年实际执行情况调整优化预算编制科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科目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管理,做到应编尽编;规范国有资本收益征缴,做到应缴尽缴。

  

  2.关于市本级当年预算支出实际执行率需进一步提高问题。2021年8月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意见》,督促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上年结转结余情况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努力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严格落实意见要求,对未按规定时间节点使用完毕的结转结余资金,原则上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关于市本级资金计划分配使用需进一步规范问题。一是市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同时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和可行性分析等工作,确保项目一经批准即可按时下达资金计划。二是督促相关部门及早提报专项资金具体项目、实施级次,确保财政部门按规定级次编列预算、拨付资金。三是市政府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以前年度资金要在年度内10月底前支出完毕,对未按规定时限使用完毕的资金原则上一律收回统筹。

  

  4.关于市本级债务资金管理水平仍需提高问题。一是截至目前,经济开发区宝马第三工厂雨水泵站及配套管线工程主体已竣工并具备通水条件,闲置债券资金已全部支出。二是市水务局等部门加快了资金申请及支付进度,截至目前已支付1389.07万元。三是沈阳新基环保有限公司计划在沈阳老虎冲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统一履行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手续。

  

  5.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一是2021年预算编制时,市财政部门依托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平台严控绩效指标编制质量,确保项目绩效指标编列的完整和细化。二是依据《沈阳市财政局印发沈阳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及市领导批示,2021年我市通过部门重点评价及财政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重点绩效评价覆盖面。三是市财政部门已在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中组织部门单位对496个新增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有效提高新增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问题。一是11个部门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充分考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情况,确保将其全部编入年初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二是2个部门通过提早编制项目支出计划等方式进一步细化年初预算编制。三是3个部门依托预算一体化改革严格按照支出标准等编列及执行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2.关于部门预算执行管理仍需加强问题。一是25个部门通过制定预算及支出绩效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计划等措施,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资金拨付,避免资金闲置。二是12个部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确保按照预算资金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资金。三是12个部门继续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大力压减办公费等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支出规模。四是23个部门已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上缴市财政。

  

  3.关于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11个部门已按规定将非税收入上缴市国库。二是市人防办积极追缴应征收未征收的“工事使用费”,截至目前已有27家单位完成缴费;有20家单位签订了协商议定书同意缴费;对拒不缴费的14家单位,市人防办已发送律师函进行催缴。三是8个部门已按照规定对非税收入的项目、对象、范围、标准等信息予以公开。

  

  4.关于部门财务管理工作有待规范问题。一是有3个部门已完成车辆核销;5个部门已完成部分车辆核销,其余车辆的核销申请已上报;有1个部门正在积极核销中。4个部门已完成了相关资产的补充登记。3个部门就账实不符资产进行了清查,并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沟通,积极推进资产核销工作。二是24个部门进一步加大往来款项清理力度,对应收款项积极催收,对应付款项明确成因、及时偿还。三是6个部门通过新开网上支付功能、一体化平台电汇等杜绝零余额账户向实体账户转款情况的发生。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我市2020年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2个县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康平县制定了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修缮实施方案,对修缮标准进行了规范、细化,进一步加强修缮资金管理。法库县已将25万元扶贫资金缴回扶贫办,对17户危房改造资金改由县财政预算资金解决。

  

  (2)关于“飞地产业扶贫”收益项目进展缓慢问题。辽中区相关项目已开始运行;新民市扶贫项目已出具实施方案,后续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法库县已完成项目股权投资,首笔收益已分配至省级重点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康平县相关项目因气候等因素影响了工期,现正全力推进,将于年底前全部竣工。

  

  (3)关于个别资产收益项目效果不佳问题。截至目前,5个未达8%最低收益要求项目均已达标,8个未产生收益项目有7个已取得收益,另有一个项目已与目标企业达成合作意向,预计年底前获取收益。

  

  2.我市自然灾害应急政策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应急救灾资金闲置或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问题。相关区、县(市)进一步加强应急救灾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截至目前,有169.33万元闲置资金已拨付完毕或采购完成。

  

  (2)关于应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不足问题。法库县新设防火物资储备库150平方米,截至目前救灾物资储备库面积已超过县级标准。大东区新设置的640平方米救灾物资储备库已投入使用,并按规定配建辅助场地及设备。康平县应急物资综合储存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发改部门批复,拟于近期开工建设。新民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已列入城建计划,相关招投标工作已基本完成。

  

  (3)关于应急物资储备量少且老旧问题严重问题。相关区县通过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加大应急物资采购资金预算、启动老旧物资报废程序等措施,全面提升本地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

  

  3.我市中小学校体育场面向社会开放政策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专项资金分配方式不科学问题。市教育局对各学校开放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并根据调查结果重新制定了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待履行程序后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学校周边社区配套设施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开放学校数量,对接纳进校锻炼人数较少的学校停止开放。

  

  (2)关于部分专项资金截留滞留问题。浑南区已将91万元资金拨付至各学校;新民市已将499.09万元拨付至教育部门;康平县已拨付18万元,剩余资金计划于年底前拨付;沈北新区、辽中区和法库县相关资金正在积极拨付中。

  

  (3)关于操场开放管理工作仍需加强问题。市教育局积极督促相关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保开放时间,同时,本着“安全、有序”原则,以区或学校为单位开展公众意外险购置工作,有效防范因发生意外产生纠纷。下一步,市、区教育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校体育场面向社会开放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四)我市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我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部门或企业漏报拖欠账款问题。铁西区已清偿漏报账款1.17亿元,其余账款正在积极清偿中;法库县漏报账款已全部清偿完毕。

  

  (2)关于个别部门或企业未按期清偿欠款问题。沈北新区已完成8家企业账款的清偿,剩余2户企业账款正在积极清偿中;辽中区所拖欠账款已全部清偿完毕;经济技术开发区已清偿账款342.2万元,其余款项因存在分歧,正等待法院判决;沈阳全运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9家企业账款的清偿,剩余3户企业账款正在积极清偿中。

  

  (3)关于个别民营企业欠款投诉未得到有效解决问题。铁西区、康平县已将投诉所涉及欠款全部偿还完毕;苏家屯区投诉所涉及款项已进入结算审核阶段;辽中区正在筹集资金,计划于年底前将投诉涉及款项清偿完毕。

  

  2.我市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政策未得到有效落实问题。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证核实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对公证行业的规范指导,有效促进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政策落实。

  

  (2)关于“继承”类公证办理时限未达到相关政策要求问题。我市于2021年9月初开展全市公证机构超期限问题专项检查,对超期办件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督促各公证机构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开展工作,实现业务办理优质、高效。

  

  (3)关于公证业务数据互联共享工作仍需进一步推进问题。相关部门已通过“沈阳市监督治理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向公安、民政等部门提出婚姻、死亡、房产等信息共享申请,现有29项信息审批已通过,下一步将着手建立信息查询平台,进一步优化公证核实工作,确保信息共享机制在办理公证中得到充分应用,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预期目标。

  

  (4)关于我市线上公证业务受理率低问题。各公证部门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加大线上办理公证事项宣传力度,并指派专人处理线上公证业务,及时解答当事人咨询等,对符合受理条件公证事项及时予以办理。

  

  3.我市市直预算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购买中介服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部分信息不完整、更新不及时问题。根据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所列内容,从2021年6月起,我市无需将“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列入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市人社局已将“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和“民办职业学校设立”两项中介服务事项在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予以公开;市交通局“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公开事项仍在推进中;市城乡建设局已就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事项在我市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予以更新。

  

  (2)关于个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较慢问题。截至目前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12个项目中已有10个付款完毕,另有2个项目将在满足付款条件后支付。

  

  (3)关于个别项目绩效目标未达预期问题。截至目前有41个项目款项已支付完毕,有1个项目撤销,1个项目暂停,38个项目未达付款节点或正在实施中。

  

  (五)重点民生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新民市和法库县医保经办机构拖欠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等结算款问题。新民市已将所拖欠医保基金拨付到位,法库县计划于年底完成拖欠款项的拨付。

  

  (2)关于套取医保基金问题。我市通过向相关医院下发追缴医保基金通知书等,已将所套取医保基金全部追回。

  

  (3)关于违规获取医保基金问题。我市通过下发追缴医保基金通知书等,已将相关医院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全部追回。

  

  (4)关于市医保经办机构少计利息收入问题。盛京银行沈阳分行已对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基金存款账户进行利率调整及补计,目前已将少计的利息收入转入医保中心支出账户。

  

  2.我市教育办实事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计划下达晚问题。市教育局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对全市教育系统及相关单位进行培训,对项目策划、申报等程序进行规范,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轻重缓急、成熟程度等提前确定项目,提早下达项目计划,为项目实施争取时间。

  

  (2)关于部分项目进展缓慢问题。18个在建项目中有15个已完工,有1个改由开发商配建,有2个正在进行工程主体施工。13个正在招标项目中有12个已完成招标,有1个正在积极推进。15个处于立项阶段项目中有2个已进场施工,有13个正在招标。1个未启动项目已完成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招标工作,计划近期开始施工。

  

  (3)关于部分新建小学校舍及新开公办幼儿园设备设施短缺问题。于洪新城第一小学计划年底前完成相关设备的采购工作;6所设备未添置齐全的幼儿园中有4所已开始实施采购,计划年底前采购完毕。

  

  3.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体制机制尚不健全问题。各区县(市)均已制定了本地区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及职责分工。同时,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有序推进。

  

  (2)关于我市租赁住房底数不清问题。我市正积极推进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工作,通过建设全域全量房产基础数据库解决底数不清问题。2021年10月,“沈阳市租赁住房交易服务平台三期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和“沈阳市房屋基础数据采集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均已经市政府批准,现正进行招标前准备工作。

  

  (3)关于中央补助资金发放缓慢问题。我市出台了《关于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及项目遴选的补充意见》等文件,从奖补范围、拨款制度、遴选程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奖补支持政策。同时,通过预拨方式等加快资金发放进度,截至目前已累计拨付奖补资金3.35亿元。

  

  4.我市2016至2020年农村改厕排查整改项目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市农业农村局仍未对原资金计划作相应调整问题。2021年5月,市农业农村局向财政部门提交了《关于因城市规划动迁核减2019-2020年改厕任务并追减改厕建设资金的函》,对资金计划进行调整,目前,市财政已按照核减任务数和农村改厕建设补助标准对市本级资金予以调减。

  

  (2)关于区县(市)改厕项目资金配套不到位问题。2021年7月我市出台《沈阳市农村户厕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改厕资金支出范围、拨付、使用及配套等相关事项,从制度层面保障资金配套足额到位。

  

  (3)关于滞留、挪用改厕资金问题。辽中区已将滞留项目资金上缴市卫健委,沈北新区城建局等单位将滞留的结余资金上缴区财政、区卫健委;苏家屯区城建局已于2021年6月将挪用的项目资金返还给区财政。

  

  (六)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我市2020年24个重点城建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未按期推进问题。4个未按计划开工项目中,有2个项目已开工,2个项目因建设方案不符合规范要求等原因仍在持续推进中。4个未按计划完工项目中,有2个项目已完工,2个项目因河道水位居高不下等原因仍未完工。

  

  (2)关于个别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项目单位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建设及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不断提升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3)关于个别工程质量和成本控制不到位问题。相关项目单位进一步严格材料审核环节,严控工程质量和成本。同时,将对多支付的工程款在后续拨付资金中予以扣除。

  

  (4)关于个别项目未及时支付工程款问题。有6个项目已完工,所欠工程款已全部支付完毕,另有6个项目正在按照工程进度付款。

  

  2.我市2020年亿元以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线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应完工未完工问题。截至目前,有15个项目已完工,另有4个项目因资金不足等原因导致工程至今未完工。

  

  (2)关于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相关项目单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与法律意识,规范项目管理,杜绝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先施工后补办施工许可证等问题发生。同时,对于办理施工许可证确实存在困难项目,采用承诺制审批程序等手段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与开展。

  

  (3)关于个别项目资金闲置问题。有3个项目资金已拨付完毕;另有3个项目已于2021年9月通车,现正履行剩余款项的拨付手续;剩余3个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

  

  (4)关于个别项目超比例留取质保金和拖欠工程款问题。大东区已按规定调整了质保金留取比例,康平县正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工程欠款。

  

  3.大辛和老虎冲垃圾处理场新建及改扩建项目建设和运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工程未完工问题。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的组织管理,推进项目加快实施,截至目前,老虎冲垃圾场渗沥液处理扩容工程、大辛垃圾场渗沥液积存池垃圾及清淤清理工程2个项目均已完工。

  

  (2)关于工程违规投入使用问题。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大辛垃圾场渗沥液处理等2个工程排污许可证办理工作,截至2020年12月底,2个工程均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3)关于影响项目运行效果问题。截至目前,大辛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膜覆盖破损修复工作已完成,同时进一步加强膜覆盖作业管理,增加膜覆盖破损检查频次,发现破损,及时修复。对老虎冲垃圾场飞灰填埋区排洪沟进行排查,现已完成相关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