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审计局关于2019年度沈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来源:沈阳市审计局

日期:2020-12-29

  8月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沈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提出了具体审议意见,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整改工作。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一)市政府全面部署推进整改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姜有为市长亲自部署,要求各位副市长按照分工推动审计问题整改。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伟同志亲自调度,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10月14日,市政府专门召开了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下发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和审计整改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整改时限,并要求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积极完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全力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二)审计机关加强跟踪检查

  

  按照市人大审议意见及市政府相关要求,审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审计整改工作的业务指导及跟踪督促。结合市委审计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和重新修订完善的《沈阳市审计局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办法》,市审计局组织专人实时跟进整改进度,逐一复核整改材料,推进问题全面整改。同时,按照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定期联席会商制度要求召开审计整改联席会议,针对审计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分析,提出解决措施和治理建议,提升审计整改效率和效果。

  

  (三)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市政府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整改清单和审计建议逐项逐条研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认真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将整改工作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追责问责紧密结合,并着力从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堵塞管理漏洞,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上制定整改措施,努力实现源头治理。主管部门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对涉及跨部门、跨区域的问题事项,积极沟通协调,统筹推进整改。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财政管理审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市本级预算编制科学性有待提高问题。市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编列级次和市区两级上年实际支出情况,结合当年资金需求编制项目预算;对以前年度预算未支出或支出执行率低的项目,当年不再安排预算或减少安排;在编制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时,市财政部门已按要求安排国资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2)关于市本级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仍需提升问题。一是市财政部门积极督促相关部门根据土地储备需求及时提报资金申请,加快土地成本核拨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相关债券资金使用部门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和竣工结算进度。截至目前,有1个项目债券资金已全部支出,其余3个项目债券资金实际支出率均高于55%。三是市财政部门多次发函督促基金管理人加快基金投资运作。截至目前,有2笔基金已按项目投资进度和管理人申请陆续出资;有一笔基金一直未开展项目投资,财政部门计划于年底前将资金收回。

  

  (3)关于市本级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尚需加强问题。一是市财政部门会同执收单位重新确认了“待补票收入”收费项目及科目等信息,并将相关收入全部上缴国库。二是市财政与相关单位正在积极沟通协调,加大清理力度,争取及早收回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三是相关区县(市)通过培植壮大财源、盘活存量资产等增加财政收入,并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努力提高国库资金保障能力。

  

  2.市直69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门预算编制准确性仍需提高问题。一是各市直预算部门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进一步做实做细项目前期论证,切实增强收入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二是细化年度新增项目支出计划,对于跨年度实施项目严格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编制当年支出预算。三是合理预计当年召开会议需求,据实编列会议费预算,确保预算支出刚性。

  

  (2)关于部门预算支出管理仍需加强问题。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及早下达支出计划,对已完工项目及时办理审核结算,避免资金闲置。二是严格会议费科目核算范围,努力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避免将培训费等支出计入会议费现象发生。三是继续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支出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3)关于个别部门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针对应收未收非税收入问题,市水务局已将欠缴的水资源费补缴完成,水务集团已将相关年份自备井水资源用水量下发至各营业分公司,要求其据此征收污水处理费。二是针对减免污水处理费问题,水务集团已责成各营业分公司对减免情况重新甄别,待确认后将按规定对减免的污水处理费进行征收。三是针对非税收入未足额上缴问题,水务集团各营业分公司正在对污水处理费明细进一步核实,并拟由集团财务部门统一制定政策进行账务处理。

  

  (4)关于部门资产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相关单位根据新出台的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房屋等资产的规范管理,对闲置房产积极招租,对已出租出借房产及时完善相关手续。二是我市将于近日清退相关单位占用的21世纪大厦房屋,并将制定统一工作方案,集中开展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退工作。三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科学化管理,及时维修或淘汰报废相关车辆,进一步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避免闲置浪费。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我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企业未完成清欠目标问题。市国资委组织相关企业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截至目前,3家市属国有企业已采取偿付资金、专户提存等方式完成清欠任务。

  

  (2)关于部分企业和地区未完成清零任务问题。截至目前,有3户市属企业和2个地区已完成10万元以下无分歧拖欠账款“清零”任务,另有2家市属企业因无法与债权人取得联系等原因正在积极清偿中。

  

  (3)关于个别民营企业欠款投诉问题未有效处理问题。截至目前,有4户民营企业欠款清偿投诉已有效处理,另有一户因合同等手续不全正在积极协商中。

  

  2.全市2019年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扶贫互助资金闲置问题。截至4月末,12个扶贫互助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乡镇已将相关扶贫互助资金全部缴回。

  

  (2)关于部分扶贫项目不能按期完工问题。3个区县(市)有46个扶贫项目已完工,另有1个项目停止实施,资金已收回。

  

  (3)关于个别扶贫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截至目前,7个完工项目的321.46万元扶贫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4)关于个别项目建成后未发挥效益问题。经协调电力和施工方,相关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建设项目已于6月份完成安装接线收尾验收工作,现已投入使用。

  

  3.2018至2019年高标准农田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有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展缓慢问题。3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均已完工,目前正处于项目验收阶段。

  

  (2)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被挤占挪用问题。截至目前,相关区(市)已拨付资金5690万元,剩余资金正在积极拨付中。

  

  (3)关于部分高标准农田项目地块建成后未用于粮食生产问题。相关区(市)已将冷棚拆除恢复粮食生产,另有部分地块正在积极处理中,争取明年春耕生产前全面恢复。

  

  (4)关于部分项目设备闲置问题。2018年节水灌溉项目所采购的46套灌溉设备已全部投入使用。

  

  (三)“三促进”工作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促进就业优先相关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就业补助资金未及时足额发放问题。截至2020年8月,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和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2)关于扩大范围使用就业补助资金问题。相关地区将进一步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严格资金使用方向,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稳就业、促就业的重要作用。

  

  (3)关于个别地区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结构不合理问题。相关地区积极采取措施,逐步降低公益性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在就业补助资金中的发放比例,确保就业补助资金更多地用于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促进当地就业方面的支出。

  

  2.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督促项目企业按要求上报评审要件,对符合条件企业及时拨付奖励资金,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关于个别政策措施调整不及时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问题。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对政策支持方向适时调整,出台了关于提振市场信心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目前2020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已全部支出。

  

  (3)关于个别项目推进不力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果问题。相关单位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目前又与民生等多家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形成了良好的竞争机制。截至目前,“助保贷”业务累计办理93笔,拨付风险补偿金1964.8万元。

  

  3.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水电气热外线接入施工审批工作超时限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整改措施,我市于2020年7月1日出台《关于优化水电气热外线接入施工审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审批相关事宜,目前相关审批工作已按要求正式开展。

  

  (2)关于“区域评估”试点改革政策未有效落实问题。截至10月16日,中德产业园区域节能评估报告已编制完成,正履行上报程序;特种机床城项目用地接近饱和,拟将试点区域能评边界扩大至永安新城,现正进行能评的前期准备工作。

  

  (3)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及时返还问题。市人社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力度,2020年5至10月,共返还资金1022.51万元,同时对无法取得联系单位,下一步将采取实地走访及网上公示等继续推进返还工作。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医保政策未完全落实到位问题。市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并进一步加强与民政、税务部门的信息动态共享,大力推进困难群众认定、参保、标识、救助一体化工作。2020年相关困难人员均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未享受医疗救助困难人员已采取手工核算报销等方式获得医疗救助;对不符合条件违规享受医疗救助政策人员,市医保局已督促民政部门和所在地区政府抓紧时间核准信息,力争年底前完成清退工作;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部分已办理了退费,下一步市医保中心将继续加强对未退费人员的说服劝导工作,力争年底前全部完成退费。

  

  (2)关于3个县(市)部分新农合财政补助资金未拨付到位问题。3个县(市)采取加快资金拨付、制定月度拨款计划等方式积极整改。

  

  (3)关于2个县(市)部分新农合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归还问题。截至目前,2个县(市)已拨付资金合计2125.2万元,剩余资金正在积极拨付中。

  

  2.我市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改造资金投入不足问题。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导则》标准确定改造内容,制定设计方案,进行工程测算,确保签订合同金额与工程计划投资金额相匹配。

  

  (2)关于改造内容未达到标准要求问题。目前我市开展了对已改造老旧小区的“回头看”,对改造项目不全的老旧小区进行摸底调查,并列入2021年改造计划。

  

  (3)关于改造工程后续管理仍需加强问题。一是针对个别小区监控设备未启用或效果不佳问题,施工单位已对损坏监控摄像头进行了维修、调试,目前已正常使用。二是针对部分工程存在质保期内道路破损、散水起皮等维修不及时问题,各区县(市)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3.我市2019至2020年教育费附加中公用经费管理使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区县(市)教育公用经费事权和支出改革方案执行不到位问题。相关区县(市)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将严格按照改革方案规定的分担比例安排教育公用经费。

  

  (2)关于公用经费预算管理仍需加强问题。一是3个区县(市)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已将高中和中职学校公用经费纳入年初预算。二是有2个区县已将教育公用经费足额配套,另有一个地区正在积极拨付中。三是有3个区县已将挤占挪用的教育公用经费拨付到位,另有一个地区正在积极拨付中。

  

  (3)关于公用经费支出中维修改造等专项支出占比较大问题。相关区县(市)通过下发教育公用经费管理工作制度、校舍维修纳入城建计划等,为校舍维修改造提供资金保障,以确保公用经费更多地用于学校正常运转。

  

  4.我市文旅产业历史建筑保护及修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文旅产业发展规划尚未建立问题。我市正在起草《沈阳市文化+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从政策层面上对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做统筹安排,加快建立我市文旅产业发展规划。

  

  (2)关于文旅产业专项资金未充分发挥宏观导向作用问题。我市已出台《沈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文旅产业专项资金宏观导向作用。

  

  (3)关于重点文化设施建设项目进展缓慢问题。2个在建项目的施工及布展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争取早日对外开放;6个未实施项目中有3个已取消,另有3个项目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

  

  (4)关于历史文化保护项目推进不力问题。市政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实地调研等进一步加大历史文化保护项目推进力度,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加快项目实施。

  

  (五)政府重大投资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我市2019年城建项目计划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问题。截至目前,9个当年未支出的项目有8个已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1个项目资金已被财政部门收回;5个实际支付率不足40%的项目进一步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目前已累计支付资金8.37亿元。

  

  (2)关于个别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依法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确保招标工作合法、合规和有序开展。

  

  (3)关于个别工程质量未达预期标准问题。相关项目的工程修缮、树木补植、草皮铺设工作均已完成。

  

  2.我市运河水系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进展缓慢问题。截至2020年5月,运河护岸维修改造工程等3个项目均已完工。

  

  (2)关于部分运河护岸维修改造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问题。相关部门积极督促施工企业对不合格工段进行返工,并约谈相关监理单位负责人,严控转序审批,确保运河护岸工程质量达标。

  

  (3)关于投资控制工作不到位问题。相关部门对工程量进行了重新核对,同时进一步严格合同内容审核与工程量确认,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我市部分区县2018至2019年造林和退耕还林工程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造林任务未完成或上报面积不实问题。相关县(市)已完成工程化造林建设的招标工作,并计划于明年春季完成造林任务;4个区县(市)计划于明年春季完成对成活率不达标地块的补植补造工作。

  

  (2)关于个别区县造林合格率较低问题。相关县(市)积极开展补植补造工作,同时通过改变造林方式、加强保活和禁牧日常管护等,努力提高林木成活率。

  

  (3)关于部分退耕还林和造林地块后期管护不力问题。相关区县通过加大检查验收及排查力度、暂停发放退耕还林补助等,全面加强退耕还林和造林地块后期管护工作。

  

  (4)关于部分区县(市)造林和退耕还林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问题。有2个区已拨付资金62.06万元,剩余资金待全面清查复核后尽快拨付;另有一个地区正在积极筹措资金,计划分批次拨付。